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补办环评手续
二、验收调查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军
电话:0514-87931607-2028
电子邮箱:36934456@qq.com
三、项目基本情况
扬州市新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金7200万元,是城北公铁水物流集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码头工程为补办环评手续,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东首,距离茱萸湾风景名胜区约25米。码头采用半挖入式港池布置型式,占用京杭运河岸线611.5m,港池北端开始向南共布置4个2000 吨级装卸泊位,装卸泊位总长611.5m。本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360万吨,吞吐量为250万吨,主要有矿建材料和钢材,货种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本码头前沿已配备岸电系统,装卸设备主要采用电力驱动,机械化程度较高,可有效减轻大气污染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1年4月由江苏智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22日对其进行了批复(扬环审批[2021]05-28号)。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7.2%。
四、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港口码头类项目的粉尘污染产生于装卸和堆存过程,属于面源污染,一般以一种或几种防尘技术为主,辅以其他措施综合防治。本项目防尘措施的基本思路是:在污染源合理布局的基础上,以密闭作业和洒水方式降低污染源强,结合绿化带设置阻隔污染扩散,达到粉尘污染综合防治的目的。
本项目在吊机抓斗落料处设置洒水装置,属于湿式除尘。湿式除尘法主要设备为管网和喷嘴,动力消耗为水泵,资源消耗为水,具有设备结构简单,占地面积小,运转成本低的优点。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1)码头区域初期雨水经码头前一排排水沟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北侧的初期雨水调节池,经初期雨水调节沉淀池处理后通过码头前沿环保给水管和环保用水接头,接至洒水车或雾炮机,回用于喷洒、或地面清洗。(2)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上设置的生活污水收集箱收集后,与陆域生活污水一并通过管道送至市政污水管道,送汤汪污水处理厂处理。(3)船舶油污水收集于本码头上油污水收集桶,由扬州市沿港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处置。
3、声环境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机械设备已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和减振措施,如设置消声器、隔声罩等,降低进港汽车的鸣笛,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作业。量码头已设置岸电桩,到港船舶使用岸电,尽可能不使用船舶辅机,通过加强管理,可有效降低船舶噪声强度。保持码头道路通畅,合理疏导车辆,控制鸣笛次数,保持路面平整,尽量减小噪声的产生频率和强度。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船舶垃圾和陆域垃圾两大类。
船舶垃圾主要为船员生活垃圾、船舶保养产生的废弃物。本项目到港船舶生活垃圾、船舶保养废弃物由本码头接收,码头区设置4个垃圾桶,定期环卫清运。
陆域垃圾主要包括废渣、废弃含油抹布、机修废油、装卸作业废物等,废渣、装卸作业废物、废弃含油抹布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机修废油作为危废暂存后委托镇江风华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5、生态减缓及补偿措施
本项目为补充环评,无施工期环境污染物。运营期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包括陆域和水域生态保护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陆域绿化,充分考虑植被的多样性,可采用“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多层次复合绿化系统,合理分配高大与低矮植物的布设。绿化树种以地方树种为主,同时增加吸收粉尘和降低噪声树种比例,通过绿化发挥滞尘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和管理力度,做好对水上施工作业人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之便捕杀鱼类等水生生物。码头平台前已设置围堰,码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要加强管理及废水治理,预防污水直接进入附近水体,从而保护鱼类良好的生存环境。严格执行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制定应急预案,避免由于事故排放导致水生生物种类、数量减少、栖息环境改变等现象的发生。
6、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施工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验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调查机构索取调查报告。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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