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煤炭烘干及储存设备进行公开让售,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让售“煤炭储存设备”
二、招标项目简介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让售煤炭储存设备,设备的拆除、运输由购买方自行负责,我方可提供3%的普通发票。
三、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提供设备拆除单位资质。(专业拆除承包资质)
四、招标公告的发布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2、招标公告发布平台: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五、具体要求
1、投标单位或个人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介绍信(如是个人请带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盖有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盖有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委托的设备拆除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设备拆除单位的营业执照盖有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盖有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复印件请于2017年10月16日17时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公司,我司需对拆除公司资质进行审核。
3、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7527693)。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6日17时前。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共计5万元(人民币),采用刷卡、银行汇票、电汇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和支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17年10月17日17时)到达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施桥分理处;账号:154301040002574。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次招标让售需投标方对储存设备进行报价,我司将根据开标结果依据报价由高到低、预计拆除时间、安全保障这三方面综合考量,从而拟定候选顺序,首先与第一候选人进行竞争性谈判,依次类推,以最终确定中标者。
六、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截止时间
1、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或个人请将按照(附表二)的报价格式密封装订,密封包装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2017年10月18日9:30前启封”字样,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名。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单位: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联系地址: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电话:徐皓 13815804676
传 真:0514-87527693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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