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出台六条促进集装箱运输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

镇江市政府出台六条促进集装箱运输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市港口集装箱市场的严峻挑战,切实加快镇江港集装箱运输发展,市政府制定了6条促进我市集装箱运输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1.完善基础设施。尽快实现大港三期集装箱专用泊位对外开放,启动大港四期2个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建设工程,改善集装箱运输的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口岸保税功能。
 
    2.鼓励开辟航线。对在镇江港新开的集装箱内贸线和近洋航线,航线航行满一年的国内外船公司,根据航线运行情况给予奖励。
 
    3.加大揽货力度。对在镇江登记设立的货代公司,以上年度实际完成代理集装箱量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给予奖励。市政府每年组织一至两次集装箱运输推介会。
 
    4.降低相关费用。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对涉及到集装箱的相关国家规费实行减半征收;口岸查验机关对涉及到集装箱的查验规费,按国家规定标准的下限执行;港务集团对外贸集装箱的装卸费用实行优惠。
 
    5.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各辖市到镇江港区的集装箱车辆运输“绿色通道”,市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对集装箱运输车辆的一般违章行为不罚款。
 
    6.提供优质服务。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要及时协调、疏导集装箱运输芝麻榨油机代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矛盾和困难;海关、国检、海事、边防等口岸查验机关对集装箱运输、代理企业要简化查验手续,逐步实现24小时预约“一站式”通关服务;镇江港务集团要对集装箱班轮、货主、代理公司、集装箱卡车提供优质服务。(长三角港航合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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