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2022年度零星设施类零星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ZB2022-GC001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2022年度零星设施类零星维修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扬州市金龙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作内容:对港口设施进行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定于房屋外墙防水、砼打孔、港区场地、水沟清理疏通、零星水沟盖板制作、给排水管网、零星装饰装修等维修。本项目招标人为3个独立法人公司,需分别签订施工合同,本次为集中招标。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二个标段:1)一标段:房屋维修项目;2)二标段:码头、道路及堆场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清单。
2.4报价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招标清单”为报价基础,在此基础上报下浮率作为投标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维修响应要求:具体实施由招标人统筹安排,投标人须服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一标段::房屋维修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年审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码头、道路及堆场维修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年审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4)2020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2日14 时前(北京时间)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具体如下:
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注明普票或专票)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2268657859@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户 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4.3本项目报名前须登录网址:http://sys.portjs.cn:8081/edc/formview/dri080完成《镇江港务集团招标中心供应商信息填报》表的填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3月10日14 时00分,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zport.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招标人将在其官网上公示。
(1)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2)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若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蒋铭
电 话:18852710579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梁 明
电 话:0511-85568675、13952868183
- mail:22686578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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