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港维修车间、仓库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标(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采用框架结构局部排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为2005.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25.56平方米。工程投资额约500万元。建设地点:扬州港。
2.2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2月20日,竣工日期: 2019 年4月30日。
2.3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扬州港维修车间、仓库及附属用房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7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8 年9 月至2018 年11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达到 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厂房建筑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施工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的竣工验收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 17时 00 分; 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维扬路233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1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维扬路233号四楼
联 系 人: 刘 香
电 话: 15952722500
2019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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