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汽车吊租赁采购文件

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汽车吊租赁采购文件

询价公告

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汽车吊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汽车吊租赁项目

2.项目范围: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汽车吊租赁业务服务于本公司,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选用汽车吊规格。 

3.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服务期1年,工期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       

4.项目实施地点:   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        

5.采购预算: 49000元        

6.采购限价:49000元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复印件)。

2.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 个类似汽车吊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对应金额结算发票,否则视为业绩不符合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主要人员要求:1.  配员最低保有量:具备发包方生产所需的作业人员不低于 1 人(须提供Q2 起重机司机证书),提供人员花名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 年4 月至2025 年 8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  承揽方必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购买保险总额累计不低于 150 万元 / 人的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并提供盖章承诺书。

4.其他要求:租赁车辆必须合法有效,车牌、保险必须齐全,提供盖章承诺书、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对应租赁协议。 

5.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截止响应文件递交当日,响应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询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获取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www.yzport.com)网站。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

报价人按报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报价材料,用文件袋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投递日期。

递交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4时至2025年10月17日10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为:  泰州市高港区长江路18号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泰州高港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高港区长江路18号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3852699328    

2025年10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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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婧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