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要求,现就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1、2号泊位增加货种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扬州港区六圩作业区1、2号泊位增加货种项目
概要:依托现状码头泊位及相关设施,不新增货物吞吐量,仅新增货种包括:1、以锂电池、储能柜及新能源汽车整车为主的第9类危险货物直装直取装卸(不进行堆场储存);2、镍铁合金制品场地堆存及码头装卸。3、增加棕榈油棕油第9类危险货物码头卸船资质,不在港区新建储罐,不涉及厂区内管线。4、增加风电叶片、塔筒、木材等件杂货装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5152727771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李经理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工
电话:025-52372100
邮箱:1064500412@qq.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宏俊街33号1幢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2)落实评价人员、调研、收集资料、踏勘现场
3)环境现状分析、预测分析、协调性分析,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4)召开专家审查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5)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主要评价内容:
1)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2)环境影响识别及筛选
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4)建设方案的优化调整及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和态度;
2)对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性意见;
3)对本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提交意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附件: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一次公示附件)
2025年11月10日

关于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