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二期挡风抑尘墙土建及钢结构工程监理

扬州港二期挡风抑尘墙土建及钢结构工程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挡风抑尘墙土建及钢结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期挡风抑尘墙土建及钢结构工程监理(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港港区

2.项目规模:扬州港二期挡风抑尘墙工程地面总高12m,向下开挖至▽-2.50,总长度500m,其中包含一个净宽20m门洞(净高5.1m)、一个净宽20m门洞(净高9.9m)和一个净宽30m门洞(净高5.1m),且与现状防尘网连接。土建基础有独立基础;钢结构主体布置在基础混凝土柱顶部,采用桁架式结构。钢结构主要由型钢立柱、柱间支撑、系杆、节点板等杆件构成,材质为Q235B。相关规格等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外侧防尘网紧邻滨江路段需设置混凝土墙,且一号门及二号门防尘网北侧需进行场地硬化以作为停车场使用。全线紧邻港区道路及滨江路涉及部分路面破除、绿化移栽、围墙拆除、地下管线原状恢复和施工后恢复等内容。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内容等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4.工期:90日历天(以工程进度为准)

5.工程造价:约408万元

三、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3.投标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00万元及以上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安装工程监理业绩的。

4.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在监工程数量不超过2个,在扬州市外区域不得有在监工程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0分)、监理方案(30分)、项目监理机构(15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分)、类似工程业绩(5分)、奖项(4分)。

2.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布

1.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出起止时间一致。自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按公告中的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截止日期:2019年 10 月  17 日 14:00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长彬

联系电话:0514-87527695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225131

 

关于作者

韩, 婧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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