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3#泊位堆场排水系统清理疏通招标公告

扬州港3#泊位堆场排水系统清理疏通招标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扬州港3#泊位堆场排水系统清理疏通(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港3#泊位堆场区域

2.项目规模:①排水沟长3300米,沟宽约80公分清理;②雨水管道370米,管径约1.5米清理;③垃圾清运处理等所有关于疏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事项。

3.招标范围:排水沟3300米,雨水管370米清理疏通, 垃圾处理等所有关于疏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事项。最终清理长度已第三方测量长度为准。

4.工期:20日历天(以工程进度为准)

5.工程造价:约 11万元

三、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含市政管道疏通、清淤养护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相关经验;

3.其他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的要求:无在建项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70分)、技术部分(25分)、单位业绩(5分)。

2.评标细则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布

1.本次招标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9日 。

2.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出起止时间一致。自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按公告中的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截止日期:2020年5月 12日 14:00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奇

联系电话:15152786060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2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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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婧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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