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邀请
扬州港消防器材采购招标询价邀请
各受邀请的供应商:
应扬州港安全生产需要采购消防器材,我公司拟组织开展询比价,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概况: 消防器材
质量要求:符合国标标准GB14561-2003。
供货期要求:接订单电话72小时内。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招标清单见附件一。
1 |
响应有效期 |
3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3 |
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29 日 11 时 报价人按报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报价材料,用文件袋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投递日期。同时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薛梅,15195585566。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一楼 纪检监察室) 递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招标人不予受理。 |
4 |
最高相应限价 |
■不设置 □设置 |
5 |
合同价格 |
本合同为年度采购合同,一旦签订不得随意变动价格。报价采用清单报价,含:单价含运费、装卸费及税金(13%增值税)。 |
6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合理低价中标。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特约经销商;
2、经营状况良好;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在我港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提供的消防器材是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四、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比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清单。
2、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发放询比价文件事宜
1. 获取时间: 2020年 9 月 25 日
2. 获取地点:扬州港务集团网站
3.联 系 人: 孙勇
电 话: 18852710737
2020年 9 月 24 日
第二章 响应单位须知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报价清单;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二、响应报价
其中报价函中的报价为购置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包装并密封,加盖骑缝章。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响应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响应协议的;
6、在同一询比价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
7、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9、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2、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3、未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比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授予合同
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按照询比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响应。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五)报价清单
物资类别 |
物资名称 |
物资型号 |
单位 |
单价 |
安全设备 |
消防锤 |
|
把 |
|
安全设备 |
干粉灭火器 |
4KG |
只 |
|
安全设备 |
高温消防手套 |
|
付 |
|
安全设备 |
灭火器 |
1KG |
只 |
|
安全设备 |
灭火器 |
MTZ/2型 |
只 |
|
安全设备 |
灭火器 |
MPZ/6型 |
只 |
|
安全设备 |
灭火器 |
MFTZ/ABC50型 |
台 |
|
安全设备 |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
MPTZ/45型 |
台 |
|
安全设备 |
灭火器 |
MFTZ/ABC35型 |
台 |
|
安全设备 |
灭火器箱 |
4KG*2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撬杠 |
|
根 |
|
安全设备 |
消防应急指示灯 |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服 |
|
套 |
|
安全设备 |
消防斧 |
|
把 |
|
安全设备 |
消防检查卡片 |
|
张 |
|
安全设备 |
消防枪头 |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锹 |
|
把 |
|
安全设备 |
消防栓 |
1.25米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栓 |
1.05米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栓板手 |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栓转接口 |
80转65.65转50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水带 |
聚氨酯65型 |
卷 |
|
安全设备 |
消防水带 |
聚氨酯50型 |
卷 |
|
安全设备 |
消防水带接口 |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桶 |
|
只 |
|
安全设备 |
消防腰带 |
|
条 |
|
安全设备 |
消防站 |
120*40*160 |
只 |
|
安全设备 |
指示牌(应急指示灯) |
|
块 |
|
安全设备 |
消防水雾枪头 |
DN65 |
只 |
|
响应人: (盖章)
联系人: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2020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 标的、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 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
|
|
|
|
合计:人民币 (此价含13%增值税) |
第二条 技术和质量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是经国家认证的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技术参数与甲方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够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在产品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使用安全。如所供产品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质量保证期
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 个月,质量保证期从签订货物验收单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电话或传真回复,48小时内免费更换缺陷货物,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货物风险
货物送抵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双方验收合格签订货物验收单后,货物风险方由乙方转至甲方,此前发生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付时间、地点、资料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日起20个日历天内交付货物至 ,交付资料包括备件清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式、地点、期限及出具文件
货到现场,甲乙双方检验,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甲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第七条 异议期限
甲方在验收货物中如发现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两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甲方确保随机附件和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由乙方按换货处理,逾期视为货物合乎规定或双方约定。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在乙方完成合同义务包括所有义务三十天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产品验收合格并收到13%增值税发票后二个月内付 货款,其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乙方须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到货,按每日合同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按每日合同总额的0.5%赔付延迟履行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追索。乙方交货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此迟延到货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上文约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索。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可变更合同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仍按合同规定执行。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则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项下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双方应根据合同执行情况结合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规定,友好协商对增值税税率的适用做相应的修订。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
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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