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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扬州港滨江大道北侧。

2.2工程内容:对滨江路北侧(在砼台阶处)进行形象提升,在600米长度范围进行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工作内容。

2.3设计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主要工作内容为:包含户外广告牌匾基础、骨架、内容等设计施工,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预算)、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招标人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2.5工程节点工期:

(1)设计阶段:中标人签订委托合同后提交设计方案文本,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完善,最终通过招标人的审核批准;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审核批准后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及审查。(时间节点由中标单位根据总工期统筹安排)

(2)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方案审查情况,在招标文件(第二阶段)中确定。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企业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投标:

(1)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以与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以自行委托给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法。

5.1第一阶段为潜在投标人公开报名、获取招标人的“技术需求”、现场踏勘、编制并提交不带报价的设计方案(方案造价原则上不超过58万元):招标人将在综合分析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确定设计方案并编制第二阶段的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须完全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需求”规定的编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分,得分在前三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获得第二阶段的投标资格(如第一阶段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招标流标),投标人有权不向前三名以外的投标人及未参加第一阶段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2第二阶段为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经过初步筛选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发布的最终设计方案提交最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选用前三名设计方案中任一方案并进行优化作为第二阶段的最终技术方案,被选中设计方案的潜在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方案优化(由第二阶段中标人补偿设计方案费1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投标截止时间: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安排: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法,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根据要求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纪委监察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171400

7.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zport.com/、http://www.portzj.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912日前,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图纸。

8.2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峻

联系电话:13665229637

地址: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9.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志强

座    机:0511-85317631

手    机:13382722765

邮    箱:524363378@qq.com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租用挖掘机 进行散货堆高业务外包询比价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报价概况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扩大扬州港区货物堆存容量,提高货物利用率,拟对扬州港区租用挖掘机进行散货堆高外包业务进行询比价。目的是在合理的价格下,确保承包商能为我公司提供优质、安全、可靠的服务。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本询价项目确定一家承包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外包合作内容

外包合作内容:扬州港区租用挖掘机进行散货堆高业务。

(一)合作基本条件

1.响应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响应单位具有从事港口散货堆高作业的港口装卸经验,具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管理能力。

3.响应单位无条件确保港方生产高峰期的需要并明确专人负责在港协调挖掘机散货堆高事宜。

4.响应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扬港集团各项管理制度,遵章守纪,合法经营,无诚信经营方面的不良记录。

5.响应单位所提供设备及人员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符合进港报备要求,按期通过国家法定机构的检验、复审,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6.响应单位承包散货堆高业务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扬港集团各项管理制度,在港区作业过程中应接受和服从扬港集团码头作业的现场管理和违章考核。

(二)设备及人员

1.扬州港务集团提供货物堆场并划定区域,按批次提供货物堆高要求。符合作业要求的挖掘机,响应单位负责安排具备相关操作资质并有操作经验的挖掘机驾驶员,持证上岗,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应标单位报扬州港务集团安全监督部备案。

    2.响应单位须配备足够的操作人员和挖掘机台数不得低于3台,按照全年预估量约400万吨进场,严格按照散货堆高的实施作业,保证工班效率和质量,由于响应单位未配备相关人员所导致的生产延误,一切后果有响应单位承担。

    (三)其它

1.响应单位合作期间所发生违法违规、交通安全、人身安全、工伤事故、机损、环保违法等一切事故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包括相关行政部门对响应单位的有关处罚。

2.外包费用结算时,响应单位必须开具装卸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装卸作业过程中的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项目,包含其他不可预见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

三、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为综合询价,响应单位应在制作《询价回复函》时提供完整的散货堆高工艺和实施方案,同时提供各类货种的费用标准(含税价格)。

货种

作业工艺

限高单价

煤炭

挖掘机堆高(含裝载机捕助)

2.00元/吨

 

挖掘机装车

1.50元/吨

镍矿

挖掘机舱下作业

2.25元/吨

 

挖掘机码头装车

1.50元/吨

矿建材料

挖掘机堆高(含裝载机捕助)

1.50元/吨

石英砂

挖掘机堆高(含裝载机辅助)

2.00元/吨

备注:

 

 

1.挖掘机石英砂、煤炭三层堆高另加0.30元/吨。

2.石英砂堆高费用以后可根据堆高量上涨重新测算调整。

 

2.响应单位回函报价后,回函将作为承诺构成合同要件,我方将组织评审、综合打分量化,优先者我方将与其进一步商洽合作限价等事宜。

四、询价回复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密封包装,注明“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散货堆高合作项目”字样,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回复文件,我方不予受理。响应单位所递交的回复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资质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扬州港务集团财务部门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

2.询价回复函(加盖公章)

3.生产组织、设备保障措施及人力资源计划

4.相关合作服务承诺

5.其他可以证明自身合作能力的文件材料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7日10时,同时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薛梅,15195585566。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一楼 纪检监察室);递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它

联 系 人:刘林祥

电 话:13951050817

传 真:0514-87527693  

(负责解释项目具体情况)

 

 

 

 

 

 

 

 

 

 

 

租用挖掘机进行散货堆高外包的评标细则

1.报价评分:满分70分

评标委员会核定基准单价,等于或低于基准价的定为70分,高于基准价的报价按其比例,每超出1%减去1分,最低减至0分。

2.散货堆高工艺及组织实施方案:满分20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人同类业务操作经验打分(其中响应单位散货堆高工艺优化程度1-10分、组织实施方案完备度1-10分)。

3.企业资质及从业经验:满分10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人资质信誉以及劳务外包从业经验值进行打分(其中响应单位以往劳务外包履约及服务质量情况1-5分、响应人资质及信誉1-5分)。

 

 

 

 

 

 

 

 

  •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函(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响应。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公司业绩

 

                    

 

  

五、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六、报价函

致                            (招标单位):

1.我方接受贵方的                    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的报价,承接贵单位散货堆高业务劳务外包。(具体报价明细表自行填写并附后)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租用挖掘机进行散货堆高作业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业务

乙方承包甲方业务的名称是散货堆高作业合同,具体业务内容是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散货堆高作业的地点是甲方指定生产作业区域。

二、进港条件

1.乙方具备承包港口业务的能力和相关装卸作业资质和能力。

2.乙方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作业条件和能力。

3.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对进入港区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告知或培训,进入甲方区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港口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乙方车辆进入港区作业,必须到甲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做到证照齐全,车证相符,并按港区规定路线行驶和作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资质和相关证书手续做审查。

三、通知与响应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仅能接受以本合同中列明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合同履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任何信息的变更均应当提前  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原联系方式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和方式。

2.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提前  2  天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向乙方发出作业通知,甲方的作业通知应包括承包业务的数量、完成时间与质量要求等,如甲方对承包业务的完成另有特殊要求,甲方也应同时告知乙方。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天内响应,配备人员,备妥工具,开始作业。

四、现场管理

1.乙方应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在作业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和管理,该管理人员应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全面理解甲方的作业要求,精细组织乙方人员全面完成承包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承包业务完成的进展情况。

2.当甲方对承包业务的作业有新的要求时,该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甲方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中。

五、安全生产

1.乙方在承包业务前,应组织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全面了解学习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完成承包业务的同时应确保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财产和作业货物的安全。

3.乙方应要求其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能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不得派往甲方场地作业。

4.乙方自备的劳保用品应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劳保用品不得进入甲方场地使用。

5.乙方人员的作业方式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环境保护

1.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同时应充分保护甲方的环境,努力配合甲方建设绿色环保港区。

2.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环境卫生,业务完成后,作业地点及途中、周边场地均应保持干净清洁,做到无洒落,无垃圾,无遗留物。

3.乙方自备工具的作业方式、噪音、排放等方面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七、作业质量

1.乙方的作业组织、人员规模、生产工具、作业方式、时间安排、生产工艺应能满足全面、按时、保质完成承包业务的要求。

2.乙方应确保其作业组织能与承包业务前后作业环节有效衔接,有序进行。

3.乙方承包业务需要分批次完成的,乙方应确保每一批次承包业务的完成都符合甲方的时间要求。

八、甲方监督

1.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但甲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甲方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存在不符合甲方要求、本合同约定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即时改正,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改正。

九、成果交付

1.承包业务需要分批次完成的,乙方按批次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数量、质量均应符合甲方要求与合同约定。

3.交付工作成果时,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核对吨量、检验质量,全部符合甲方要求与合同约定后,双方人员签署工作成果交接单,实际操作量也作为计付乙方工作报酬的基本依据之一。

4.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留置工作成果及任何甲方的机械设备。

十、报酬与支付

1.费用标准:按各货种,作业工艺和单价等综合计算乙方堆高吨量。

2.支付:乙方在双方结算并签字确认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报酬给乙方。

3.乙方结算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业务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2.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致使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应予赔偿保险费以外的有关损失。

3.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费用时,甲方可在支付的报酬中直接扣除。

4.乙方严重违约,即使已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甲方仍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期间,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一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即必须遵守。

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2020年  月  日             2020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

项目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加强项目安健环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作业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切实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甲乙双方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双方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达成了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2.甲乙双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甲乙双方应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

4.一旦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甲乙双方应各自安排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6.乙方应根据协议约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度和质量要求按照审批或报备的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但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书面告知承包商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进行员工岗前和岗中安全培训教育,并对乙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审核,未通过审核员工禁止上岗。

3.甲方有权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处理。

5.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意识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进行处罚,有权将严重违章者清退出场并要求乙方立即提供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对乙方报备的作业及安全技术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方可允许作业。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购材料进行进场检查验收,有权对乙方所用设备、工具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要求乙方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使其符合要求。

8.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抽考或其他安全培训考试,乙方应予以服从和配合。

9.甲方应对乙方首次进港人员进行入港安全教育培训,告知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10.甲方应对乙方特种、高风险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合格后方可允许作业,并全程加强监管。

11.甲方有权对不履行义务、不服从管理或因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承包商及其个人劝其退场(提前终止合同),列入“不受欢迎承包商黑名单”,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扫描件,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所承揽业务的要求。

2.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派驻项目现场。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根据甲方提供的管理文件,制定管理效能不低于该文件的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特种行业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持有效证书。

5.乙方要确保安健环投入,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足额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6.乙方应负责其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并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有人员调整时,要迅速书面报告甲方。

7.乙方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8.乙方应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劳动。

9.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其特种设备进行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特种设备,并负责其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在协议期的使用安全有效。特种设备应按规定购置足额的相关商业保险。

10.乙方应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及其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人员,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登记造册,并依法为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保险,并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向甲方报备。

11.乙方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时按量发放,并督促其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12.乙方现场动火须向甲方申请,并经批准取得动火证后方可动火,必须落实专人监护,备好有效灭火器材。其他涉及登高、临时接电、挖掘、受限空间作业等高危、非常规作业活动必须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13.乙方要严格按国家、行业、甲方的要求开展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作业现场、作业设备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14.乙方应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入职、转岗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告知所从事岗位的职业危害;对从事有害因素作业的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

1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长时间作业,并按照规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16.乙方所有人员应积极主动的接受发包、属地管理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乙方出现违规违约考核、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损失赔偿金等费用时,甲方可在支付的报酬中直接扣除。

17.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18.乙方对乙方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和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依法进行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及善后处理工作。

19.乙方应对乙方职工宿舍、候工场所、食堂进行安全管理,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20.乙方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害或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1.乙方有权利及义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拒绝执行甲方的违章指挥。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由于自身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赔偿对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者进行安全管理的,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及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果乙方不具有本协议要求的相关资质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的,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处以1000元至5000元/人次考核,具体数额视危害情节和后果由甲方确定。

5.乙方对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有隐瞒行为的,处以1000元至10000元考核。具体数额视危害情节和后果由甲方确定。

6.对于乙方未按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期限进行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处以500元至5000元/天考核,具体数额视危害情节和后果由甲方确定。

7.乙方对甲方提出隐患拒不整改的,辱骂及过激行为的,处以500-30000元/次的考核,具体数额视危害情节和后果由甲方确定。

8.乙方未对新员工及转岗员工进行培训教育,未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的处以200元/人的考核。没有对其员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的处以200元/人的考核。

9.乙方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以200元及以上/次的考核,具体数额根据污染程度及危害大小确定。

10.乙方存在“三违”各类违章行为或未按本协议第三条款乙方权利义务履行应尽职责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考核,严重违约情况下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未遂事故的,视情节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度,处以500-10000元/次的考核,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

12.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外,甲方根据具体数额视危害情节和后果,由甲方确定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扣除情形和数额,扣款在月度结算中体现。

五、其他

1.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前提下,结合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上述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和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两阶段招标 (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0-8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扬州港滨江大道北侧。

2.2工程内容:对滨江路北侧(在砼台阶处)进行形象提升,在600米长度范围进行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等工作内容。

2.3设计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扬州港滨江路北侧形象提升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主要工作内容为:包含户外广告牌匾基础、骨架、内容等设计施工,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预算)、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招标人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

2.5工程节点工期:

(1)设计阶段:中标人签订委托合同后提交设计方案文本,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完善,最终通过招标人的审核批准;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审核批准后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及审查。(时间节点由中标单位根据总工期统筹安排)

(2)施工阶段:根据设计方案审查情况,在招标文件(第二阶段)中确定。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企业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投标:

  1. 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以与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若不具备广告基础、骨架设计能力,可以自行委托给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法。

5.1第一阶段为潜在投标人公开报名、获取招标人的“技术需求”、现场踏勘、编制并提交不带报价的设计方案(方案造价原则上不超过58万元):招标人将在综合分析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基础上,确定设计方案并编制第二阶段的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须完全满足本次招标的“技术需求”规定的编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分,得分在前三名的潜在投标人将获得第二阶段的投标资格(如第一阶段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招标流标),投标人有权不向前三名以外的投标人及未参加第一阶段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2第二阶段为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经过初步筛选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发布的最终设计方案提交最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选用前三名设计方案中任一方案并进行优化作为第二阶段的最终技术方案,被选中设计方案的潜在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方案优化(由第二阶段中标人补偿设计方案费1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投标截止时间:

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安排: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法,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根据要求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纪委监察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91414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zport.com/、http://www.portzj.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5,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图纸。

8.2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峻

联系电话:13665229637

地址: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9.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志强

座    机:0511-85317631

手    机:13382722765

邮    箱:524363378@qq.com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警示标牌采购项目询比价文件

第一章  询比价

 

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警示标牌

采购项目询比价

 

各受询价邀请的供应商:

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警示标牌采购项目,组织开展询比价,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1. 工程名称:  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警示标牌采购项目  

2. 工程地点:  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  

3. 工程内容:  警示标牌制作、安装  

4、质量要求:  按照工程内容要求制作,同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1

响应有效期

3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2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3

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31  日 10  时

同时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薛梅,15195585566。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一楼 纪检监察室)

递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最高相应限价

□不设置  ■设置,金额为不超过1.98万元

5

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6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最低价中标。

7

其他

1、说明:

(1)合同签订后7日内设备需进场;合同工期为7日。

(2)付款:a.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审计结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5%;

b.余款作为质保金三个月后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政府颁发的广告行业经营的相关资质;

3、经营状况良好;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比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有具体报价明细表可附后)。

2、公司介绍、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等材料。

3、报价函中需明确涉及本次询比价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单价等。

4、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发放询比价文件事宜

1. 获取时间: 2020年 8 月 28 日

2. 获取地点:集团公司网站

3. 联 系 人:王磊

电     话: 18361825699

 

 

 

 2020年 8 月 28 日

 

 

 

 

 

 

 

 

 

 

第二章  响应单位须知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 响应函及报价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公司业绩;

1.5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二、响应报价

1、其中报价函中的费用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进出场费、勘探费、检测费、报告出具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等,报价函中需明确涉及本次询比价的总价,详细列出总价组成部分,如具体数量(平米量)、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注:请各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自行踏勘现场并确认相关数据,一旦递交正式的响应文件后即代表各响应人认可本次询价的相关工程内容及工程量,合同签订后,合同单价不再因规格变更等进行调整。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装订成册密封。

2、响应人应将邮件名称设为本项目名称并备注响应人名称,扫描件需清晰显示所有内容;递交的响应文件,需用袋包装、密封。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响应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响应协议的;

6、在同一询比价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

7、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9、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2、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3、未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比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授予合同

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询比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响应。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公司业绩

 

                      

(五)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六报价函

 

致                            (采购人):

1、我方接受贵方的                    工程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的报价,承接贵单位                      工程。(具体报价明细表自行填写并附后)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警示标牌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内容

工艺/材质

规格(cm)

数量

备注

1

吊机舱外警示标牌

当心中暑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2

当心坠物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3

当心触电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4

当心机械伤人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5

吊臂下严禁站人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6

当心落水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7

严禁攀爬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8

禁止吸烟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9

禁止抛物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10

必须戴安全帽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11

 

11

吊机机柱警示标语

未经许可,严禁上岸

3m进口反光膜

50*110

11

 

12

临边作业,注意安全

3m进口反光膜

50*110

11

 

13

吊机舱外目视化标贴

省港图标、机型、编号

3m进口反光膜

120*60

11

 

14

输送线警示标牌

当心触电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2

 

15

当心坠落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2

 

16

当心机械伤人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2

 

17

严禁翻越栏杆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2

 

18

必须戴安全帽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50*70

2

 

19

标牌修复

简介内容

10mmpvc字雕刻

排版

1

 

20

浮雕字

10mmpvc字雕刻

排版

1

 

21

限高警示标牌

3.5M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60*60

3

 

22

5M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60*60

3

 

23

紧急集合点及疏散路线标牌

紧急集合点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60*40

2

 

24

疏散路线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60*40

6

 

25

冲洗平台警示标牌

5公里减速慢行

2.0铝板+3m进口反光膜

70*70

1

 

26

冲洗平台警示标牌竖杆

竖杆

76镀锌圆管

300*7.6

1

 

27

灭火器定制管理标贴

灭火器责任人标贴

户外车贴打印

20*30

32

 

28

灭火器使用方法标贴

户外车贴打印

20*30

32

 

29

运输费用

 

30

安装费用

 

31

合计:

 

 

备注:报价函及报价单中的费用为含税价。

扬城港区环保效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扬城港区环保效能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扬州市新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扬州市东北分区北部(扬州市新盟物流有限公司、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内)。本工程新建挡风抑尘墙长约1274米(高12米)、堆场硬化面积约2.8万平米、路面修复面积约3605平米、新建传达室2座、雨水调节沉定池1座、给排水、强弱电管道敷设等内容。其中:

  • 挡风抑尘墙采用柱下条形基础或灌注桩基础;承台、条基、地梁砼强度等级为C30。
  • 堆场修复:新港堆场约1.57万平米,采用预制C30六角块铺面;新盟堆场约1.16万平米,采用预制C30六角块铺面。
  • 传达室设置在新盟、新港物流公司出入口,单座建筑面积约25平米。
  • 雨水调节池:为地下式钢筋砼结构,用于收集港区内初期雨污水。

具体以设计文件为准

(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2个独立法人公司,需分别对应工程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本次为集中招标。招标内容主要为挡风抑尘墙施工、堆场道路修复、传达室新建、室外给排水系统(包括雨水调节沉淀池、生活、环保用水)、附属设施建设等,以及完成上述工程而必须进行的道路的破除、恢复,部分弃土外运等工作。

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

3、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对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b、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具备年审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d、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必须是盈利企业。

(3)业绩要求: 

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高度在12米(或以上)且合同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施工工程的业绩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项目包含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分项施工合同价或结算审计价必须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下同)。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a、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2020年2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提供书面承诺)。

b、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2020年2月至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

a、项目经理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经理负责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高度在12米(或以上)且合同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施工工程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交(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审计价(提供审计报告)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交(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

b、技术负责人业绩:/。

(7) 其他要求:

a、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要求,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c、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资质(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要提供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供评标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查询截图的可不提供原件)。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将按无效标处理;

d、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高度在12米(或以上)且合同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工程。项目包含的挡风抑尘墙或钢结构制安分项施工合同价或结算审计价必须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8月291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现场缴纳)。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企业开票信息(须含开户行号)发送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并进行电话确认。

4.2.本项目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领取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9月15日下午 14 时0分;递交地点: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yzport.com)、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portzj.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扬州市新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

魏奇、蒋铭

 

电话

15152786060、18852710579

 

传真

/

招标代理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邮编

212132

联系人

李志强

电话

13382722765

传真

/

E-mail

524365578@qq.com

开户名称:

 

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2050175863600000801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0年8月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询比价文件

一、询比价邀请书

 

致:

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江苏省扬州港务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项目询比价活动,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请准时提交有关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见附件格式

二、现场踏勘:响应单位自行踏勘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1楼纪检监察室。

四、响应文件份数:壹份,包装:装在信封或档案袋中,封口粘贴严密。

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最高价中标评估法确定成交人。

六、联系人:徐皓;             电话:13815804676

    项目负责人:蔡越;         电话:13773569170

 

 

 

 

 

 

 

二、询比价内容及说明

一、项目说明

1.本次让售资产为我司废旧物资。

2.本次让售物资为废钢、废旧钢丝绳、废旧电缆。(以过磅重量为准进行结算)

3.本次询比价旨在通过资质条件、报价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分,并依据评分排名确定本次项目供应商。

、询比价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8   25 12时。

2.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同时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薛梅,15195585566。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一楼 纪检监察室)

递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封面注明“废旧物资让售处置项目”字样,加盖骑缝章。未封装的或者破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1)投标人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资质文件证明材料等);

(2)投标人报价(报价为单价,运费、废品装车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定标

1.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顺序依次递补中标人。

2.招标人保留对供应商进行考察或了解的权利,如发现所提交的材料失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委托供应商后,只给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

五、合同授予及付款方式

1.合同授予

与中标委托供应商签订让售协议;

2.付款方式

1.中标人进场前支付2000元安全保证金,让售项目结束后退还;

2.中标人进场前支付30000元预付金,让售项目完成后冲抵让售款。

3.标的交接完成之日内,让售双方对让售款进行结算。

六、评审细则

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评审。

2.评委由招标人召集组成(3个及以上单数),并设立监督人。

3.评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如发现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作了实质性变化,此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4.资格预审细则(满足以下所有条件为符合资格预审):

(1)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物资回收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在我港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服务承诺

1.完工要求: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

2.供应商承诺资产让售、装运完成后须对现场因装运产生的杂物进行清理,保持现场的整洁。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响应文件

 

 

 

 

 

 

响应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响应。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函

 

致                            (让售方):

1、我方接受让售方的                    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       元/吨;(大写):      元/吨的报价,收购废钢(铁),

(小写):       元/吨;(大写):      元/吨的报价,收购废旧钢丝绳,(小写):       元/吨;(大写):      元/吨的报价,收购废旧电缆。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保安岗亭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JTZB2020-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保安岗亭购置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扬州港保安岗亭购置项目。

2.2.项目数量:4台。

2.3.项目内容:购置 4 台 6 平方米不锈钢岗亭,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岗亭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输以及调试和技术服务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2.4.项目地点:扬州港港区。

2.5.投标控制价:不设控制价。

2.6.工期要求:12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岗亭或装配式房屋生产资质的厂家。

(2)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8月25日14时。报名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的,须备注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4.2.本项目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企业开票信息(含开户行号)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jiangj6678678@163.com),(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1日14时;递交(邮寄)地点: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portzj.com)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 10 号

联系人:刘威

电话:18762320098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江晶

电话:0511-85317636   

13812468636

E-mail:jiangj6678678@163.com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报废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报废设备处置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资产名称

型号

资产类别

开始使用日期

天龙输送线

(18+20+85+85)*80CM

机器设备

2002-01-01

1.本公告项目按吨报单价,结账按实际过磅数进行结算;

2.人工费、切割拆除费、运费、辅助设备费及其他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须具备物资回收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且在扬州港无不良记录;

3.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履约保证: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月25日 14时前与招标代理人联系,缴纳报名费3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汇款凭证放入标书,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报名费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发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

3.须服从我方现场监管,签署安全协议后进行拆除离场;

4.资产让售、装运完成后须对现场因装运产生的杂物进行清理,保持现场的整洁;

5 .因拆除下方为料仓,为避免货物受污染,拆除方案中必须进行吊装、移除、局部油布覆盖,并在招标人指定安全地点进行作业

四、公告时间:2020年 月 日— 日。

五、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包含报价、资质、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 、现场查勘、投标截止时间:

1.现场查勘时间为2020年8 月26 日-27 日,与招标人确认时间、地点。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 月 31 日 14 时;递交地点: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八、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徐皓     电话:13815804676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鞠辉       电话:13852980186

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专用吊具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专用吊具采购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6米、9米吊具技术参数

1.35T-6M是指吊梁单个下吊耳额荷为35T、吊梁长度6米;35T-9M是指吊梁单个下吊耳额荷为35T、吊梁长度9米,用于港口装卸钢板、钢坯的工索具。

2.技术标准要求:吊梁钢材材质为Q345B;上吊索钢丝绳直径为∅42;下吊索钢丝绳直径为∅36;高强度钢板钳5T/只。

3.采购数量:吊梁6米、9米各一台,附属上下吊索及高强度钢板钳一套。

4.吊梁型号35T-6M,上吊索两根,钢丝绳直径为∅42,长度3.5米/根;下吊耳为3个(两边+中间),下吊索两根钢丝绳直径为∅36、长度8米/根;高强度钢板钳5T/只,共4只。

5.吊梁型号35T-9M上吊索两根,钢丝绳直径为∅42,长度7米/根;下吊耳为5个(吊梁中间点、两边3米、4.5米处各一个吊耳),下吊索两根钢丝绳直径为∅36、长度8米/根;高强度钢板钳5T/只,共4只。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专业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8月25日14 时前缴纳报名费300元,投标保证金2000元,汇款凭证放入标书,请各投标人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分两次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备注招标项目名称。)。请打款后及时与招标代理人联系,报名费概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发出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

四、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包含报价、各项资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检测报告、同类产品业绩、质保期限、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投标单位须直接生产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31 日14 时;递交地点:镇江市长江路19号(三楼招标中心)。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鲍虹霖

电话:13773514848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

联系人:鞠辉

电话:13852980186

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进行称重项目(二次挂网)

关于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进行称重项目询价邀请

 

各受邀请的供应商:

为配合法院对扬州市鑫港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评估需进行称重项目,我司组织开展询比价,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  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进行称重项目

2. 项目地点:  曲江南路9号  

3. 项目要求: 对被查扣机械装车转运称重后卸车。

4.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称重准确,短少。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1

响应有效期

3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2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电子版

3

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8 20日12:00时 并将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PDF发送至扬州港务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薛梅,15195585566。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一楼 纪检监察室)

递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

最高相应限价

■不设置  □ 设置  金额

5

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

6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最低价中标

7

其他

3天内完成该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政府颁发的吊装、维修、搬运、运输资质;

3、经营状况良好;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比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有具体报价明细表可附后)。

2、公司介绍、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等材料。

3、报价函中需明确涉及本次询比价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单价等。

4、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发放询比价文件事宜

1. 获取时间: 2020年8月  18 日

2. 获取地点: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网站。

3. 具体联系人:赵昕

电    话: 13773528989

注:负责解释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

 

2020年8月  17 日

 

第二章  响应单位须知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 响应函及报价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公司业绩;

1.5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二、响应报价

1、其中报价函中的费用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进出场费、勘探费、检测费、报告出具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等,报价函中需明确涉及本次询比价的总价,详细列出总价组成部分,如具体数量(平米量)、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注:请各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自行踏勘现场并确认相关数据,一旦递交正式的响应文件后即代表各响应人认可本次询价的相关项目内容,合同签订后,合同总价不再因规格变更等进行调整。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装订成册密封。

2、响应人应将邮件名称设为本项目名称并备注响应人名称,扫描件需清晰显示所有内容;递交的响应文件,需用袋包装、密封。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响应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响应协议的;

6、在同一询比价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

7、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9、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2、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3、未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比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授予合同

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询比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响应。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公司业绩

 

                      

(五)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六报价函

 

致                            (采购人):

1、我方接受贵方的                    项目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的报价,承接贵单位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进行称重项目。(具体报价明细表自行填写并附后)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江都港1#泊位内部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江都港1#泊位内部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港1#泊位内部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市金龙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都港1#泊位

2.1.2工程内容:

本项目为厂区内道路,路面宽8-12m,设计速度<20km/h。道路改造共包含四个部分:

a、经一路:总面积约817.57平方,本次设计采用20cmC30水泥砼修补基层,同步更换相应面层道砖,沿线排水边沟盖板更新。

b、纬二路:路段长120米、宽8米,含转弯搭接,总面积约1017平方,拆除原老路结构层,新建28cm水泥砼路面+36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0cm 道渣回填路床,在与经二路交叉处,水泥砼中加设钢筋网,增强混凝土抗裂能力,同时还综合考虑设置过街穿线管的预埋及配套连接井,沿线排水边沟盖板更新。

c、经二路:路段长128米、宽12米,总面积约1536平方,拆除原老路结构层,新建 28cm水泥砼路面+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0cm道渣回填路床,新设地磅处及向大门口方向预埋穿线管及配套连接井,沿线排水边沟盖板更新。

d、大门口路:含转弯搭接,总面积约1376.55平方,拆除原老路结构层,新建28cm 水泥砼路面+36cm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0cm道渣回填路床,同时还综合考虑设置过街穿线管的预埋及配套连接井。

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2.1.3招标控制价:250.638511万元(含税价,税率9%,含暂列金1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含养护期)。

2.1.5缺陷责任期:1年。

2.2招标范围:所有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中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自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类似施工工程(合同造价在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2020年4至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近3年(自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造价在2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的,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3.5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0年4至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月12日至 2020 年816,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82514 时00分,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在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yzport.com/)和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www.portzj.com)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金龙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沈峻

电话:13665229637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3382722765

 

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进行称重

关于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进行称重项目询价邀请

 

各受邀请的供应商:

为配合法院对扬州市鑫港起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评估需进行称重项目,我司组织开展询比价,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  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进行称重项目

2. 项目地点:  曲江南路9号  

3. 项目要求: 对被查扣机械装车转运称重后卸车(现场查看)

4.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称重准确,短少。  

二、询价项目情况一览表

1

响应有效期

3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2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电子版

3

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8 17 日10:00时 并将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PDF发送至扬州港务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薛梅,15195585566。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一楼 纪检监察室)

递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

最高相应限价

■不设置  □ 设置  金额

5

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

6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最低价中标

7

其他

3天内完成该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政府颁发的吊装、维修资质;

3、经营状况良好;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响应形式

本项目询比价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有具体报价明细表可附后)。

2、公司介绍、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等材料。

3、报价函中需明确涉及本次询比价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单价等。

4、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发放询比价文件事宜

1. 获取时间: 2020年8月 13  日

2. 获取地点: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网站。

3. 具体联系人:赵昕

电    话: 13773528989

注:负责解释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

 

2020年8月 12  日

 

 

 

第二章  响应单位须知

 

响应文件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 响应函及报价函;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公司业绩;

1.5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二、响应报价

1、其中报价函中的费用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进出场费、勘探费、检测费、报告出具费、其他费用及税金等,报价函中需明确涉及本次询比价的总价,详细列出总价组成部分,如具体数量(平米量)、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

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注:请各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自行踏勘现场并确认相关数据,一旦递交正式的响应文件后即代表各响应人认可本次询价的相关项目内容,合同签订后,合同总价不再因规格变更等进行调整。

 

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装订成册密封。

2、响应人应将邮件名称设为本项目名称并备注响应人名称,扫描件需清晰显示所有内容;递交的响应文件,需用袋包装、密封。

二、响应及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询比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响应予以否决:

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响应人的公章;

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响应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响应协议的;

6、在同一询比价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

7、响应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询比价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

9、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

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2、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13、未按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凡询比价文件未明确的无效响应条件,评审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评审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询比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响应的依据。

授予合同

采购人与中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询比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响应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响应。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响应人: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公司业绩

(五)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

 

(六报价函

 

致                            (采购人):

1、我方接受贵方的                    项目询价文件。

2、我方认真研究询价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的报价,承接贵单位扬州市鑫港查扣机械进行称重项目。(具体报价明细表自行填写并附后)

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方保证根据询价文件及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4、本响应文件同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涉及合同内容的有关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

响应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扬州港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扬州港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本项目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现进行询比价。本公告所有分项均作为独立标段进行评标,投标人可以参加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报价,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报价。

一、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肉类、禽类、蔬菜、水产品等相关食品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比价文件;

2、时间:2020年8月–2020年12月。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中具有食品经营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

三、公告时间

2020年8月11日—8月17日。

、投标文件:

1、报价文件须包含报价、各项资质、经营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检验报告、同类产品业绩、质保期限、履约保证、违约责任等。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按报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报价材料,用文件袋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及联系方式、投递日期。递交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一楼纪检监察室),并将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PDF发送至扬州港务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薛梅,15195585566

、投标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17日10

2、递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资格审查

本次询比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方法

本次询比价采用综合评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www.yzport.com通知公告栏目)。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陆寿萍

电  话:13115188188

 

蔬菜类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1

百页结

550

 

0

2

大白干

2000

 

0

3

大豆腐

90

 

0

4

净冬瓜

300

 

0

5

豆瓣

300

 

0

6

番茄

1200

 

0

7

韭菜苔

600

 

0

9

胡萝卜

600

 

0

10

黄豆芽

350

 

0

11

豇豆

500

 

0

12

净茭卜

800

 

0

13

净刀豆

650

 

0

14

净瓠子

520

 

0

15

净丝瓜

800

 

0

16

净土豆

3000

 

0

17

净莴苣

1800

 

0

18

本韭菜

2000

 

0

19

空心菜

1200

 

0

20

老百页

600

 

0

21

老豆腐

450

 

0

22

绿豆芽

1200

 

0

23

毛菜

600

 

0

24

鲜毛豆米

800

 

0

25

米葱

300

 

0

26

平菇

600

 

0

27

茄子

1600

 

0

28

青椒

2200

 

0

30

素几

1200

 

0

31

蒜仔

600

 

0

32

笋丝

600

 

0

33

娃娃菜

600

 

0

34

西兰花

1200

 

0

35

苋菜

1700

 

0

36

香干

1200

 

0

37

小瓜

1100

 

0

38

杏鲍菇

500

 

0

39

洋葱

2100

 

0

40

有机花菜

1100

 

0

41

手撕面筋

750

 

0

42

青菜(上海青)

2000

 

0

43

空心菜

1200

 

0

44

黄瓜

1200

 

0

45

萝卜

900

 

0

46

包菜

1200

 

0

48

净四季豆

650

 

0

50

云丝

400

 

0

51

鲜香菇

450

 

0

53

毛豆

900

 

0

54

生菜

1300

 

0

56

芹菜

1300

 

0

57

扁豆

800

 

0

58

净茨菇

750

 

0

59

大白菜

2500

 

0

60

莲藕

900

 

0

61

冬笋

400

 

0

62

大蒜

1300

 

0

63

蒜黄

1100

 

0

64

蒜苗

600

 

0

65

菠菜

1500

 

0

67

西芹

900

 

0

68

水芹

1400

 

0

69

旱芹

900

 

0

70

山药

250

 

0

72

鸡蛋

4300

 

0

73

合计:

 

 

0

0

 

食堂食材采购竞价预估表  时间:2020.8-2020.12.31

肉类

序号

名称

单位名称

数量

单价

总额

1

新鲜大排(3.5两-4两/块)

1700

 

0

2

新鲜精肉

2300

 

0

3

新鲜带皮五花肉

2750

 

0

4

新鲜香肠

280

 

0

5

新鲜净猪手

600

 

0

6

新鲜去皮五花肉

2200

 

0

7

新鲜牛肉

700

 

0

8

新鲜仔排

2250

 

0

10

板油

250

 

0

11

小肉元

200

 

0

12

新鲜猪肥肠

600

 

0

13

新鲜猪肝

620

 

0

14

牛板肚

280

 

0

16

新鲜筒子骨

600

 

0

17

新鲜猪肺

60

 

0

18

新鲜鸭血

550

 

0

19

新鲜猪血

800

 

0

20

合计:

 

 

0

0

 

食堂食材采购竞价预估表 时间:2020.8-2020.12.31

家禽类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1

老鹅

910

 

0

2

青脚公鸡

1350

 

0

3

合计:

 

 

0

0

 

食堂食材采购竞价预估表 时间:2020.8-2020.12.31

水产类

序号

名称

单位名称

数量

单价

总额

1

活沙虾(32只左右/斤)

900

 

0

2

本鲜带鱼(三指宽、无冰)

720

 

0

3

草鱼(活杀、不低于5斤/条)

1300

 

0

4

淡菜

30

 

0

6

螺丝头

60

 

0

7

开洋

30

 

0

8

小鲈鱼(活杀,不低于净4两/条)

1520

 

0

9

昂公鱼(活杀,不低于净4两/条)

1400

 

0

10

虾皮

60

 

0

11

合计:

 

 

 

 

 

食堂原材料采购评分细则

1、报价部分评分     70分

报价分两部分:单价(标的内单价之和)、总价(标的内总价之和);以最低价为标准分值

A=单价最低报价÷ 报价×30分

B=总价最低报价÷ 报价×40分

报价得分=A+B

2、技术部分         30分

1)品质:15分,根据承诺材料的品质综合评分;

2)交货期及售后服务:10分,根据送货及时性承诺、可提供的质保服务综合评分;

3)管理水平:5分,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性综合评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 供货范围:肉类、禽类、蔬菜、水产品等相关食品的采购。
  2. 货物商品来源:由供应商自行采购。
  3. 送货地点: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各个食堂。

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好,通过综合考核可续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用非招标方式续签合同。

5、供货时间:肉类、禽类、蔬菜、水产品,每天早上7点之前到食堂,其他品种的供货时间按食堂要求保证供货。

二、质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标单位所供食材、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产品必须符合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农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和其它相应的标准,同时要满足招标人对产品的其他质量要求。

具体标准如下:

1、猪肉:要求肌肉有光泽,色淡红均匀,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汁液透明,具有鲜肉正常的特有气味。无变质肉,无注水肉,无老母猪肉、老公猪肉,有检疫证。

2、禽肉:肌肉结实而有弹性,色正有光泽。且需活禽宰杀,禽肉健康,无变质,无注水肉。有检疫证。

3、豆制品:要求具有一定光泽,不松散,无异味,无变质,包装上有“QS”标识,有生产许可证明。

4、蔬菜: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货物合格率应达95%。

5、水产品:有光泽,鳞片较完整不易脱落,粘液透明无异味,肌肉组织致密有弹性。鳃丝清晰,色鲜(粉)红或紫红。眼球饱满,角膜透明、不浑浊。

6、鸡蛋:要求蛋壳没有裂纹色泽鲜明,清洁,符合国家标准,绿色、有机、无公害。

7、干货制品符合产品特有品质要求,感官佳、外观好。

三、包装和运输

1、对于定型包装食品要求所有产品为原厂原包装,标识清楚、齐全,需标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及配料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代码、贮藏条件、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

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进行合理的外包装和装箱等,此包装方式应当足以保护所装货物不会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并符合防潮、防震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灭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3、运输费和外包装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肉类及生鲜类等需加冰保鲜运送并保证食品的新鲜度。

四、货物交付

1、采购方提供一周菜单(或原料采购单),最迟要求在前一周周五12:00点前以微信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最迟在送货日期的前天18:00时前反馈可供货情况,如无任何反馈则视为可完全满足供货要求。

2、中标单位应按采购方要求,猪肉、禽肉、豆制品、蔬菜、水产品每天早上7点之前到食堂,其他品种的供货时间按食堂要求保证供货。供应商应在交货时向采购方提供《送货单》,采购方验货和监秤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凭证。

3、如供应商未能及时送货,采购方有权进行市场应急采购,超出的成本由供应商承担。

4、如采购方未能及时提供采购单,需应急采购的食品,食品价格根据市场零售价来算。

五、检验验收

1、供应商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采购方收货。收货时,采购方发现货物包装有破损、有明显毁坏或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双方约定有差异的,有权拒绝收货。

2、采购方收货后,对于原厂定型包装的商品在使用前或打开包装后发现质量有问题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换货,并及时补齐。

3、对储存时间接近保质期的货物,或所送货物质量未满足质量标准或未满足质量承诺,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且采购方有权决定是否需要供应商补送货。

4、采购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配送单位配送的食材发生以次充好,相应的食材与其价格存在严重偏差,假冒伪劣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对配送单位处以该食材10倍价格的处罚,且可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如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师生食物中毒,将按相关法律追究供应商责任。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包含材料采购价、利润、供应商人工费、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搬卸费及各种损耗、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一个月结算一次。每天送货后及时与采购方进行对账。即每月25-28日核对月供货数量,经采购方确认开具发票,下月月底前将货款支付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七、其他

1、中标企业需在合同中明确送货人,制作送货人胸卡,送货人代表中标企业履行配送职责,验收货物,共同把好送货、验收关口。

2、中标方必须根据采购方购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将食材送到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如遇货源紧缺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供货合同,首先确保向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供货。

3、如采购方紧急临时性补货,供应商无条件提供免费送货服务。

4、供应商报价含各项安全措施费,如果发生服务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扬州港30万吨长江水净化处理工程(土建部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扬州港30万吨长江水净化处理工程(土建部分)招标公告

(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30万吨长江水净化处理工程(土建部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港六圩港区浮码头区域

2.1.2工程内容:

本工程位于扬州港六圩港区浮码区域,拟对现状40m*10m*3m的水池进行改造,将水池划分为14m*10m*3m的调蓄池兼初沉池和26m*10m*3m的清水池。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水池部分孔洞修补(增加防水层)清理水池淤泥等杂物、砌筑隔墙、设置爬梯及增加警示标识牌等。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2.1.3招标控制价:14.767642万元(含税价,税率9%,含暂列金1万元)。

2.1.4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

2.1.5缺陷责任期:1年。

2.2招标范围:所有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中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2020年4至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0年4至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11日至 2020 年8 16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8 2514 时0分,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zport.com/、http://www.portzj.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魏奇

电话:15152786060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3382722765

扬州港3#泊位雨污水外接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港3#泊位雨污水外接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3#泊位雨污水外接管网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港3#泊位

2.1.2工程内容:

本工程位于扬州港区3#泊位堆场内新建集水池一座,雨水通过涵洞自排入卞港河。涵洞采用直径1000mm HDPE双壁波纹管,总长约186m,涵洞采用1‰的纵坡降;集水池采用钢筋砼结构,池顶高程6.50m,底板面高程2.80m。底板底高程2.30m。顶部采用C30 预制钢筋砼盖板;对卞港河侧进行护坡及护底,采用200mm厚素砼+80mm厚碎石垫层+70mm 厚黄沙垫层做法。具体详见设计文件。

2.1.3招标控制价: 89.116832万元(含税价,税率9%,含暂列金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1.5缺陷责任期:1年。

2.2招标范围:所有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中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安全生产事故书面承诺)。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自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类似施工工程(合同造价在9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雨污水管网工程或长度达35米及以上的河道围堰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至少须具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盖章,下同),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2020年4至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近3年(自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造价在9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雨污水管网工程或长度达35米及以上的河道围堰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的,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3.5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20年4至6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7日至 2020 年8 月10,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

(2)现场报名。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务请注明项目名称,如以个人名义汇款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因未备注投标人名称或项目名称,财务人员无法核对的,因此引起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企业开票信息(含联行号)到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购买招标文件,自备U盘拷贝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7586360000080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8 月1712 时0分,地点为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一楼纪检监察室(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并将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PDF发送至扬州港务集团纪检监察室邮箱yzportjcs@163.com,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薛梅,15195585566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zport.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蒋凯

电话:13952788020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338272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