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城北作业区新港码头行政许可手续完善项目(YGZB2021-FW004)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扬州港城北作业区,占用运河岸线约611米,已建成9个千吨级泊位,码头为重力式结构,港区用地总面积约7.3万平方米(折合约110亩)。本项目建成时间较久,因历史原因存在着行政许可手续不完善的问题,为促进港口码头合规化经营,现对行政许可手续完善的咨询设计服务单位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根据港口现状完成以下工作:
3.1招标范围:
扬州港城北作业区新港码头行政许可手续完善项目。
3.2工作内容
(1)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研究需要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地形测量(陆域、水下)、现有水工结构检测、评估等,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有关的报审、会务等;
(2)岸线许可阶段:为用于岸线和项目报批及设计审查所需的各类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航道通航条件影响、通航安全、岸线申报等各类报批所需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报审、会务,及至取得有效评审意见或批复文件;
(3)补充许可阶段:职业病危害、消防专篇等所需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报审、会务,及至取得有效评审意见或批复文件;
(4)设计批复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按照岸线批复编制,含现场缺陷部位修复设计)、报审、会务,及至取得有效的批复文件;
(5)其他相关服务包括:工程概算文件的编制,配合施工招标等有关的其它事务。
3.3成果要求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申请报告):提交的成果深度满足部颁编制办法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并取得批复;
(2)相关专项报告:编制的各专项研究报告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要求,按时间要求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3)施工图: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满足施工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4)各专项验收适时获得通过。
4.工作时间要求
(1)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水工结构检测工作、2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并开始启动岸线报批程序;
(2)同步开展项目报批所需的专项报告编审工作,完成通航安全评估、航道影响评估、岸线合理性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等工作,2022年9月底前取得工程使用港口岸线批复;
(3)项目岸线申报前获得备案或核准;
(4)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协助批复;
(5)其他服务:适时完成为取得行政许可的各项手续有关的其它事务。
5.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沿江或沿海千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项目咨询服务业绩1项,并至少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航道影响评估、通航安全评估、职业病危害等报告中的三项,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职称,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担任过沿江或沿海1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2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或不予接受。
5.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17 时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下载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服务费300元,平台服务费 200元,下载不退。
7.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7.4平台下载费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开票信息(并注明普票或专票)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524365578@qq.com),如需邮寄纸质发票的请在企业开票信息中注明,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到付形式邮寄纸质发票。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7.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7.6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5月 6日 14 时00分。
地点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招标中心(镇江市长江路19号)会议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www.portzj.com)网站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新港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蒋铭
电话:18852710579
招标代理: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19号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02室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3382722765 0511-8566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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