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扬州港六圩作业区1、2号泊位及后方堆场等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扬州港六圩作业区1、2号泊位及后方堆场等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投资规模:4580万元
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南首滨江大道扬州港1、2号泊位内。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苏交计【2019】75号《关于江苏省沿江砂石码头布局方案》的文件,扬州港区砂石装卸点位于六圩作业区杂货泊位区内,现规划利用已建1、2号泊位及堆场增加装卸砂石货种,预计六圩作业区可形成通过能力1500万吨砂石规模。项目总投资月4580万元,按照环保要求配套相应环保设施设备,具体内容为2号泊位后方堆场挡风抑尘墙建设,长度约330米,高度为12米,78亩堆场挡风抑尘墙建设,长度约900米,高度为12米;1、2号泊位后方堆场、78亩堆场散货堆场沿挡风抑尘墙四周设置喷淋降尘设施。1、2号泊位未硬化场地及场地破损严重堆场进行新建、改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 环评主要结论
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区域各环境功能符合相应的功能区要求。项目营运期间无污染物排放。
从环保角度而言,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在扬州市扬子江南首滨江大道扬州港1、2号泊位内进行扬州港六圩作业区1、2号泊位及后方堆场等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主任
联系电话:0514-87527695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情况
评价单位: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4-80926396
邮 箱:jiangsubaoha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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