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港滨江路北侧排水沟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港六圩港区。
2.1.2工程内容:
排水边沟主要收集滨江路机动车道路面雨水,路面雨水经路面横坡收集至本次新建边沟。桩号 K0+160-K0+469.5 段雨水由西向东排入北侧空地;桩号K0+503-K0+706.5 段雨水由西向东排入北侧纵六河;桩号 K0+800-K1+320 段雨水由东向西排入北侧纵六河。本次设计排水边沟过路位置采用 d600 钢筋混凝土管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要求,部分位置因路侧乔木无法迁移,将边沟调整为 d400 钢筋混凝土管道,其余为砖砌排水沟。设计新建排水设施路段全长 1141.5m,其中排水管道长 76.5m,排水边沟长 1065m。具体详见施工图要求。
2.1.3投标控制价:70.4453万元(含暂列金5万元,此为不可竞争费用)。
2.1.4工期要求: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所有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中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造价在6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沟工程业绩(或道路工程合同中包含的排水沟分项施工合同价不低于人民币60 万元)。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的,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造价在6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沟工程业绩(或道路工程合同中包含的排水沟分项施工合同价不低于人民币60 万元)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的,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3.5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9时至2020年1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617室(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运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上资料按顺序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按公告中的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22日 14时;递交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617室(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运管部)。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3382722765
招标代理: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616室、1617室
联系人:张丽蓉
电话:0511-87061381
E-mail:7238825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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