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江都港区1#泊位洗车平台基础、地磅基础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扬州港江都港区1#泊位洗车平台基础、地磅基础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项目业主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本招标项目扬州港江都港区1#泊位洗车平台基础、地磅基础施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扬州港江都港区1#泊位。

2.2招标范围:扬州港江都港区1#泊位洗车平台基础、地磅基础所有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中的内容。

2.3项目概算:招标控制价:54.5397万元(含暂列金3.75万元,此为不可竞争费用)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或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的,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合同造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或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规模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的,须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3.5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体现缴费明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2月 25日17时。报名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支付宝:15358585136)。

4.2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上须备注经办人联系方式)至招标代理专用邮箱(723882587@qq.com)。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 28 日下午14:00

5.2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0号

招标代理: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617室

联系人:王海华、张丽蓉

电话:0511-87061381

E-mail:7238825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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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婧 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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